1、 領證一年后,如果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出現(xiàn)法律規(guī)定的無效情形可以判決婚姻無效。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有重婚;或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的都屬于法定婚姻無效的情形。
2、法律依據(jù):《民法典》
(1)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2)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3)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