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戶不可以辦護照。 辦理護照需要提供: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暫(居)住證,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公安部授權上述6個城市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代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接收申請材料,并制作出入境證件。 出入境證件申請仍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審批。
2、《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jīng)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nèi),由戶主、親屬、撫養(yǎng)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yǎng)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一、不按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申報戶口的;二、假報戶口的;三、偽造、涂改、轉(zhuǎn)讓、出借、出賣戶口證件的;四、冒名頂替他人戶口的;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規(guī)定辦理旅客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