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擅自賣房的處理辦法是:另一方向法院請求買賣房屋的一方給予損害賠償。一方未經(jīng)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已辦理不動產(chǎn)登記,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八條
一方未經(jīng)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已辦理不動產(chǎn)登記,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