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8 10:14:41作者:未知
對在訴訟過程中已經依法提供證明的證人實施打擊報復或通過加害證人親友的方式打擊報復證人,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或其他合法權利受到侵害的,應當予以立案。
有關打擊報復證人罪有著什么追訴標準
涉嫌代替考試罪可以怎么量刑處罰(代替別人考試罪會被禁考么)
法律對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規(guī)定的刑事量刑幅度有哪些
刑法關于爆炸規(guī)定定罪量刑檔次是多少
刑法故意傷害犯罪的判定有哪些標準(刑法故意傷害犯罪的判定有哪些標準規(guī)定)
最高法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的相關司法規(guī)定內容包括什么
構成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的司法定義(構成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的立案標準是)
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犯罪具備的四大要素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行為定罪量刑幅度是多少
甘肅公租房廉租房關鍵差異是啥 甘肅廉租房配售政策
2024-05-28 10:14
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為
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
犯爆炸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這里嚴重后果,是指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犯爆炸罪雖然已經造成一定的危害結果,但未達到上述嚴重程度,仍應依照本條處罰。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1、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行為的界限故意傷害罪與非罪的界限,重點應把握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行為的界限。故意傷害,是指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表現(xiàn)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對人體組織完整性的破壞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三款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第七條、
云南借條及欠條的區(qū)別在哪(欠條還是借據)
2024-05-28
福建搶奪罪和搶劫罪有啥區(qū)別(有搶劫罪嗎)
黑龍江事實婚姻同居的區(qū)別有哪些
發(fā)表權、發(fā)行權差別是怎樣的2022(發(fā)表權和發(fā)行權舉例)
法律中雇用逃離部隊軍人罪規(guī)定的刑罰內容是多少
CopyRight 2022 http://www.xw5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老教授逛逛網 版權所有
聯(lián)系郵箱:baike#ljsggw.cn粵ICP備18003790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