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兩賣的法律后果有:
1、從民事責任角度分析
(1)對于有效合同的當事人
任何一個買受人都有權要求房地產開發(fā)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而從公平合理的角度出發(fā),房地產開發(fā)商應對第一買受人履行交付義務,而對其他買受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要求房地產開發(fā)商承擔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及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2、從行政責任角度分析
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的規(guī)定,房地產開發(fā)商存在一房二賣的情形時,應處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3、從刑事責任角度分析
房地產開發(fā)商一房二賣,在主觀上存在欺詐的故意,因此在具備法定情節(jié)的情況下可能構成。合同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各種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