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方需親自到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當事人需要準備好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和村(居)委會或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
2、復婚需要的手續(xù)申請復婚和申請結婚的手續(xù)差不多,具體如下:
(1)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qū)、縣級市民政局(或鎮(zhèn)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填寫聲明書。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
(3)簽名。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審核登記?;橐龅怯洐C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xù)后,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fā)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fā)生法律效力。
(5)復婚登記證。辦理復婚登記手續(xù)后,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fā)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fā)生法律效力。
3、法律依據(jù):
《婚姻登記工作規(guī)范》第四十三條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