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行為是不合法的,相應的法律依據是:
1、生產冒用廠名、廠址的產品的,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三十條“生產者不得偽造產地,不得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钡囊?guī)定,由質監(jiān)局根據《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偽造產品產地的,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钡囊?guī)定進行處罰。
2、銷售冒用廠名、廠址的產品的,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七條“銷售者不得偽造產地,不得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钡囊?guī)定,由工商局根據《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偽造產品產地的,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規(guī)定進行處罰。
3、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生產冒用他人注冊商標商品的,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
(一)項“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的規(guī)定,由工商局根據《商標法》第六十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钡囊?guī)定進行處罰。
4、既生產冒用廠名、廠址的產品,又生產冒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的,由質監(jiān)局和工商局分別根據《產品質量法》、《商標法》的規(guī)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5、既銷售冒用廠名、廠址的產品,又生產冒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的,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對此兩種違法行為是合并處理還是分開處理沒有明確規(guī)定,一般是由工商局根據《產品質量法》、《商標法》的規(guī)定進行合并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