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相關規(guī)定,房主必須和孩子是直系親屬(父母)才能讓孩子上學,如果是爺爺奶奶的房子,孩子是不可以直接去對應學校上學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