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激情殺人也是故意殺人,只是在主觀上由于情緒的影響,引起認識的局限和行為的控制力上的減弱,對于行為的性質(zhì)、后果缺乏必要的考慮而產(chǎn)生突發(fā)性犯罪。與有預謀的故意犯罪不同,行為人沒有長時間的犯罪預謀,沒有預先確定的犯罪動機,也沒有事先選擇好的犯罪目的,主觀惡性不如有預謀的故意殺人大。
2.激情殺人僅是作為刑事偵查術語,來描述犯罪過程。在法庭辯護中,不能據(jù)此作為免責事由。同時我國《刑法》中沒有對該詞定義,從法理角度只是用來分析殺人者的主觀動機和主觀惡性,而不是準確的罪名。
故意殺人根據(jù)主觀惡性的不同,實踐中往往對情節(jié)較輕的幾類犯罪從輕或減輕量刑,如防衛(wèi)過當?shù)墓室鈿⑷恕⒒诹x憤的故意殺人、被害人刺激下的激情殺人、受被害人請求的殺人等等。
3.我國《刑法》規(guī)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