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簽定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證據(jù)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信息、同事證言等。建議可以與公司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應當在單位注冊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也可以委托律師代為仲裁,勞動仲裁時效為1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行為發(fā)生之日起計算。對仲裁不服的還可以向法院起訴。
2、如果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雙倍支付經濟補償金。
3、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超過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工資。以勞動者本人實際工資計算。
4、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沒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司法實踐中,經濟補償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項會得到支持,可以自己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