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為人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的既遂的,我國人民法院應當以以下標準對其進行判刑處罰: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