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本市合法穩(wěn)定居住,這個居住主要指以下幾種情況:
(A)居住在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驗原件)。
(B)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如果是租房光有合同是不行的,必須是備案過的合同才有效;
(C)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D)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這里我們最方便的辦法,就是找一個在上海有房子的親戚朋友,讓他們村居會給開個證明,證明你住居在他們家。這樣辦起來就很容易了。
二、在本市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A)來上海就業(yè)的,提供期限為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B).來上海投資開業(yè)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yè)或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C).來上海投靠本市戶籍親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別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
(D).來上海就讀、進修的,分別提供本市大、中專院校發(fā)出的“錄取通知書”復印件(驗原件)、本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復印件(驗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