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公司的《法人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法定代理人身份證明。如果法定代理人不能親自辦理的,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受托人的身份證明等
②如果股權轉讓方、受讓方是有限責任公司,還需提交該公司同意轉讓或受讓股權的股東會決議(股東會決議應由各股東代表簽名并加蓋公章),如果轉讓方是個人,需提交其身份證明
③如轉讓方或受讓方是外商或港、澳、臺商,所提供的材料為董事會決議、授權委托書、商業(yè)登記證,如果是香港的當事人還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委托的公證人辦理公證,如果是其他國家和地區(qū)的當事人應到當地辦理公證,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館認證
④涉及國有資產的,還需提供有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