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者在試用期也有五險一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就需要在三十日內及時為其申請社保登記,并按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費率來為其繳費,而勞動者的個人繳納部分也可由單位代繳,并從勞動者的工資中予以扣除。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yè)執(zhí)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fā)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yè)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yè)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