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頂包就涉嫌包庇犯罪。
包庇罪 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
在出現(xiàn)“頂包”行為的交通事故中,絕大多數(shù)駕駛員會先選擇駕車逃逸,再請他人來處理事故。而嚴重的話,肇事逃逸是要承擔刑事責(zé)任的。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沒有駕車離開現(xiàn)場,找人頂替本身就是一種主觀逃避事故責(zé)任的行為,也是一種逃逸,若構(gòu)成犯罪,適用肇事后逃逸的情節(jié)予以量刑。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條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