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規(guī)定雇用逃離部隊軍人犯罪的公安追訴標準是什么
2024-01-22
更新時間:2024-01-22 10:20:21作者:佚名
根據(jù)刑法102條的規(guī)定,勾結外國前者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棉勾結,危害我國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應當立案。
本罪是行為犯,也是性質最嚴重的犯罪。刑法對構成本罪沒有規(guī)定“情節(jié)”方面的要求并不要求已經(jīng)造成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實際后果。只要行為人著手實施了勾結外國或者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危害國家領土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行為,不管是在密謀、策劃階段,還是已付諸實施,都應當立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