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辦。辦結婚證沒戶口本,只有戶口本復印件是不能辦理的,是需要原件的。根據(jù)《婚姻登記條例》的規(guī)定,辦理結婚登記必須有男女雙方的持身份證、戶口本、結婚照片,沒有戶口本不能辦理。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