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國家歷來對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嚴厲禁止,并先后發(fā)布了一系列的法規(guī)、法令和通知。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為人實施了違反國家有關法規(guī),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數(shù)量較大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