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9-16 08:30:27作者:佚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guī)定》(節(jié)錄)
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案件
(四)暴力取證案(第二百四十七條)
兩高暴力取證罪的相關解釋規(guī)定有什么重要內容
對于代替考試案追訴標準如何
串通投標構成犯罪的大概判刑幾年(串通投標構成犯罪的大概判刑幾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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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暴動越獄案件的相關司法解釋重要內容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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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應當怎么區(qū)別搶奪罪搶劫罪 四川搶奪罪數額較大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guī)定》(節(jié)錄)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案件(四)暴力取證案(第二百四十七條)
2023-09-16 08:30
本罪為行為犯,即只要實施刑法分則規(guī)定的危害行為就成立既遂的犯罪。在司法實踐中,替考者只要蒙混過關進入考場,國家考試的正常秩序以及他人公平參與考試的權益就處在現實的嚴重危險之中。代替考試的行為無需考慮替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11.27法釋〔2000〕37號)第六條違反狩獵法規(guī),在禁獵區(qū)、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具有下列情形之
2023-09-16 08:29
《獄內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節(jié)錄)第二條監(jiān)獄發(fā)現罪犯有下列犯罪情形的應當立案偵查:(二十五)罪犯使用各種暴力手段,聚眾逃跑的(暴動越獄案)。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據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9-16
關于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定罪刑事責任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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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單位行賄涉嫌構成犯罪應該怎么判處
對于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犯罪到底需要如何斷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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