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丈夫透支信用卡的錢是用于日常家庭生活的,該筆債務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妻子有義務償還幫丈夫償還,妻子不幫忙還的,在丈夫無力償還的情況下,銀行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強制妻子和丈夫共同償還債務;
2、該筆債務被認定為丈夫個人債務的,妻子無償還義務,應當讓丈夫用個人財產償還,即使丈夫無力償還,也會找丈夫償還,不會找妻子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