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過刑事案件后,如果是已經(jīng)立案的公訴案件,不可以撤案。因為對于公訴案件,應當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私人不得非法干預。
2、法律依據(jù)《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jīng)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jīng)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