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要與前妻未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就不構成重婚罪。
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br>二、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系。構成重婚須具備兩個要件:
1.當是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系。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系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jīng)由法定程序認定。對于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在其婚姻未經(jīng)法定程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于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jīng)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F(xiàn)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xiàn)形式。同居不等于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稱為姘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