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父母給子女買的房產(chǎn),如果沒有特別表明是贈與子女一方的,則該房產(chǎn)屬于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如果父母明確表示房產(chǎn)是贈與一方的,則該房產(chǎn)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chǎn)。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chǎn),為夫妻的共同財產(chǎn),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chǎn)、經(jīng)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chǎn)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chǎn),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chǎn)。
夫妻對共同財產(chǎn),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chǎn)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chǎn):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chǎ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chǎn);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