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新就業(yè)人員公租房怎么申請 東莞新就業(yè)人員公租房怎么申請補貼
2023-11-16
更新時間:2023-11-16 00:28:09作者:佚名
遺囑繼承公證
辦理遺囑繼承公證,申請人應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申請人(全部繼承人)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籍的提供本人戶口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2、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包括死亡證、火化證、戶口注銷證明等);
3、被繼承人遺產憑證(如房屋: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銀行存款:存折、存款單據;股權:股份清單、股東證);
4、被繼承人的婚姻證明(如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等);
5、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的家庭情況證明。應包括以下內容:
?。?)被繼承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點,死亡原因;
?。?)被繼承人的父母姓名,是否健在,已故的請注明死亡時間,先于還是后于被繼承人死亡;
(3)被繼承人生前共結過幾次婚,何時結婚,配偶情況;
?。?)被繼承人生前共生有幾個子女,分別列明;
?。?)被繼承人生前有無收養(yǎng)子女,有無其他子女,有無其他人因無生活來源而依靠死者生活;
6、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公證遺囑;
7、全部法定繼承人應親自前來辦理,向公證處確認被繼承人有無其他遺囑或遺贈撫養(yǎng)協議,法定繼承人中有無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
若申請人未滿18周歲的,由其父或母為監(jiān)護人代理辦證,應提供監(jiān)護人的證明材料和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