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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2
更新時間:2022-05-18 07:22:42作者:佚名
致全市電動車車主及駕駛人的一封信
全市電動車車主及駕駛人朋友們:
大家好!近年來,電動車因其動力強、使用便捷成為廣大群眾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同時,不佩戴安全頭盔、騎乘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車等系列安全隱患問題也十分突出,導致交通事故頻發(fā),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加強電動自行車規(guī)范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山西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于2017年12月1日審議通過《忻州市電動車管理條例》,并決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重要的一環(huán)就是對電動車進行登記上牌管理?!稐l例》規(guī)定電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并取得號牌后,方可上路行駛。為保障電動車所有人出行安全,請您務必牢記:
一、不買超標車
《條例》規(guī)定申請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必須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購買電動自行車千萬要仔細查詢,不要購買超標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須有腳踏騎行裝置;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蓄電池標準電壓不超過48V。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參照輕便摩托車和普通摩托車注冊登記業(yè)務標準申領摩托車號牌。
二、免費登記上牌
依據《條例》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及電動摩托車自2022年5月13日至5月31日集中進行登記上牌。其中,第一階段為學校教職工及學生家長電動車集中掛牌專項行動(5月13日至5月16日);第二階段為深入社區(qū)電動車集中掛牌專項便民服務行動(5月17日至5月20日);第三階段為主要街道電動車集中掛牌專項行動(5月21日至5月31日)。我市將在第三階段專項行動設立7個登記服務點,最大限度地滿足群眾的登記需求。(具體地址:車管所、街心公園廣場、文體廣場、平安西大街文殊莊口西北角、原馬崗廣場、吉祥花園小區(qū)廣場、化肥廠小區(qū)廣場)對符合國家標準的發(fā)放正式號牌。(車主佩戴頭盔、持身份證、合格證和發(fā)票等相關證明資料到車管所辦理登記)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二輪電動車(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及電動摩托車),發(fā)放臨時號牌,設置過渡期,過渡期止日期為 2023年4月30日。(車主佩戴頭盔、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合格證和發(fā)票等相關證明資料到車管所或市內便民服務點辦理登記)
三、佩戴安全頭盔
據統(tǒng)計,電動車駕乘人員交通死亡事故中,約80%因顱腦損傷致死,未佩戴安全頭盔駕乘人員的死亡風險是佩戴者的3.9倍,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能將交通事故死亡風險降低70%左右;為此,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在駕乘電動自行車時,一定要自覺戴好安全頭盔。給您的愛車登記上牌的同時,勿忘佩戴檢驗合格的安全頭盔。
四、無牌嚴禁上路
對于駕駛符合規(guī)定條件而未登記上牌的二輪電動車上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其做出罰款、暫扣并督促當事人登記上牌;駕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二輪電動車上路行駛且未按照規(guī)定申領臨時號牌的,公安機關將依依法做出處罰。過渡期滿后,仍駕駛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車上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警告、罰款、收繳。交通安全關系到每個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請廣大電動車駕駛人朋友們積極行動起來,不騎無牌電動車、超標電動車上路,戴好頭盔,遵法守規(guī),文明騎行電動車,讓我們攜手奮進,共創(chuàng)安全、有序、暢通的交通環(huán)境。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