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外地人報名南京建鄴區(qū)公辦小學要什么材料
2023-05-18
更新時間:2023-05-15 13:11:56作者:佚名
泉州晉江市結婚登記領證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4.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5.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6.雙方自愿結婚。
預約方式:關注微信公眾號“晉江行政服務”,點擊[微辦事]—[我的預約]—[我要預約]—[二樓]—[婚姻登記中心]—[結婚窗口]選擇對應時間段進行預約預約成功后,請帶齊所需材料,按照預約時間準時前往現(xiàn)場辦理。
預約入口:
辦理須知
1.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供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當事人為集體戶口無法提供戶口簿首頁原件的,可以提供加蓋戶口簿保管單位公章的首頁復印件和本人頁原件。
2.福建省內跨地區(qū)結婚通辦的還應提供省內一方在晉江市的有效居住證。
3.現(xiàn)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4.香港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出具: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xiāng)證;香港居民身份證;經香港委托公證人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聲明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5.澳門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出具: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xiāng)證;澳門居民身份證;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聲明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6.臺灣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本人在臺灣地區(qū)居住的有效身份證;經臺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聲明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7.華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證明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如材料是外文的,須提供經有資質的翻譯公司翻譯的中文原件)。
8.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證明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如材料是外文的,須提供經有資質的翻譯公司翻譯的中文原件)。
注意事項
1.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2.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y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3.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y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4.現(xiàn)役軍人的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軍人婚姻登記證明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5.華僑或外國人提供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咨詢電話:0595-85191314
辦理地址:晉江市世紀大道333號晉江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婚姻登記服務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