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電子社保卡還需要辦理實體社??▎??
2023-08-23
更新時間:2023-08-23 13:31:13作者:未知
2023年紹興上虞區(qū)生育二孩、三孩發(fā)放托育服務補助標準如下:
政策內容:
在嬰幼兒 2-3 歲(24-36個月)期間,對二孩每月發(fā)放 500 元托育服務補助、三孩每月發(fā)放 800 元托育服務補助
1. 申請托育服務補助應符合政策對象的條件,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同一對夫妻共同生育二個子女或三個子女;
(2)生育的子女戶籍均為上虞區(qū)戶籍;
(3)二孩或三孩年齡在 2-3 歲(24-36 個月)。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次月起不再列入托育服務補助發(fā)放范圍:
(1)二孩家庭現存子女數少于 2 個的;
(2)三孩家庭現存子女數少于 3 個的;
(3)子女有戶籍遷出上虞的。 三孩家庭有子女減少或戶籍遷出上虞的,則按現存上虞戶籍子女數認定。
申請二孩托育服務補助的,其生育二孩時間在2019年11月4日(含)-2021年8月31日(含);
申請三孩托育服務補助的,其生育三孩時間在2021年5月31日(含)-2021年8月31日(含)。
2.辦理程序:
二孩、三孩夫妻一方向二孩、三孩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社會事業(yè)辦提出托育服務補助申請。
3.申請材料:
(1)《上虞區(qū)二孩、三孩托育服務補助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
(3)結婚證;
(4)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和生育子女的戶口本、出生醫(yī)學證明;
(5)二孩、三孩生育登記服務單;
(6)其他資料:如喪偶的提供死亡證明,離婚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或判決書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4.其他規(guī)定:
對符合條件的夫妻發(fā)生離婚、喪偶等情形,托育服務補助由二孩、三孩法定撫養(yǎng)人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