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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3
更新時間:2022-11-07 21:09:38作者:佚名
一、申請條件:
(一)申請對象:
1、成都戶籍居民;
2、省內按需申領地區(qū)戶籍居民;
3、持有我市簽發(fā)的有效居住證的省內非按需申領地區(qū)(甘孜州、阿壩州及涼山州木里縣)戶籍居民:
4、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外省戶籍居民(備案地非我市的登記備案人員除外):
(1)持有我市簽發(fā)的有效居住證;
(2)成都戶籍居民的父母、配偶、子女。
5、駐蓉部隊現役軍人。
6、在蓉居住的華僑(已注銷國內戶籍)。
(二)因治病、奔喪、探望危重病人、訴訟、應試、處理產業(yè)、學術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澳門)期間,申請前往澳門(香港)的;
二、申請材料:
(一)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申請港澳通行證的還需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采集回執(zhí)》(各出入境辦證大廳免費獲取)。
(二)交驗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原件,未滿16周歲的可交驗戶口簿,非按需申領地區(qū)戶籍居民還需交驗戶口簿原件(持有效通行證申請簽注的可免交),軍人交驗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軍校學員證),華僑交驗有效中國護照、定居國外的證明,并提交復印件(注:提交的復印件為A4規(guī)格紙一式一份)。
(三)符合條件的外地戶籍居民還需交驗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注:提交的復印件為A4規(guī)格紙一式一份):
1、持有我市居住證人員交驗有效的成都市居住證(學齡前兒童可交驗父親或母親的居住證);
2、屬于成都戶籍居民親屬的交驗成都戶籍居民的身份證或戶口簿、親屬關系證明(配偶關系交驗結婚證、子女關系交驗出生證明、父母關系提交其在蓉子女出具的書面關系說明)。
(四)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還應提交監(jiān)護關系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交驗一方監(jiān)護人的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注:提交的復印件為A4規(guī)格紙一式一份);監(jiān)護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jiān)護人委托書,交驗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注:提交的復印件為A4規(guī)格紙一式一份)。
(五)因治病、奔喪、探望危重病人、訴訟、應試、處理產業(yè)、學術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的,須交驗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注:提交的復印件為A4規(guī)格紙一式一份)。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是指:香港或者澳門醫(yī)療機構、司法機構的證明文件、死亡證明、應試通知、邀請函等境外證明材料。
(六)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澳門)期間申請赴澳門(香港)的,須交驗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注:提交的復印件為A4規(guī)格紙一式一份)。
(七)持逗留簽注、治病、探望危重病人、訴訟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簽發(fā)3個月一次、3個月二次或3個月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奔喪、應試、處理產業(yè)、學術交流等事由可簽發(fā)3個月一次或3個月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八)屬于軍人、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的,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關于同意___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
(九)申請換發(fā)港澳通行證的或持有效港澳通行證申請簽注的,提交通行證原件與復印件(注:提交的復印件為A4規(guī)格紙一式一份);證件遺失或被盜的,提交相應情況說明。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人須出具委托書,被委托人須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注:提交的復印件為A4規(guī)格紙一式一份)。
三、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攜帶辦理該業(yè)務所需的申請材料,前往出入境辦證窗口辦理。
(二)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出入境部門對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符合受理要求,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請并出具《因私出境證件受理回執(zhí)》。
(三)申請人完成繳費,需要郵寄證件的掃描《受理回執(zhí)》左上角二維碼辦理郵寄手續(xù)。
(四)本人或委托他人在預約取證時間領取證件,領證時提交取證回執(zhí)、本人身份證或代取人身份證,回執(zhí)遺失的由本人持身份證領取證件。
四、申請?zhí)峤唬?/span>
(一)申請人須本人提出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申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應規(guī)定提交申請:
1、未滿16周歲人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應由一名監(jiān)護人陪同或者監(jiān)護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請。
2、持港澳通行證申請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申請人在港澳地區(qū)的,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申請。
(二)首次申請港澳通行證的十六周歲(含)以上的申請人均應當采集指紋,因指紋缺失、損壞原因無法采集指紋的除外;對十六周歲以下的,根據監(jiān)護人的意見確定是否采集指紋。
注:提交的復印件為A4規(guī)格紙規(guī)格紙一式一份
五、辦理時限:
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省內戶籍居民辦理時限為7個工作日,外省戶籍居民辦理時限為20個自然日;
持通行證申請簽注,在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申請的2個工作日后簽發(fā),在區(qū)市縣出入境接待大廳申請的3個工作日后簽發(fā)。
需調查的,調查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限。
內地居民因赴港澳地區(qū)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喪、開學時間臨近等特殊情況急需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的,辦理時限為5個工作日。
六、收費標準:
往來港澳通行證60元/證;一次有效簽注15元/件;二次有效簽注30元/件;多次有效簽注80元/件。
七、辦公地址及辦公時間:
辦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區(qū)人民西路2號(天府廣場四川省科技館西側)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八、辦理機構
市、縣級出入境管理部門
九、法律依據: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qū)或者澳門地區(qū)的暫行管理辦法》第六條 內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門,須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條 中國公民往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中國公民往來大陸與臺灣地區(qū),應當依法申請辦理通行證件,并遵守本法規(guī)定。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
十、溫馨提示:
(一)持有效通行證申請簽注時,通行證的有效期應比擬申請的簽注有效期多20天以上;申請新簽注時,證件上仍在有效期內的同一前往地的舊簽注將被注銷。
(二)您可通過以下方式了解更詳細辦證信息:
咨詢電話: 028-86407769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28-86407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