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13時起重慶涪陵區(qū)關于調(diào)整防疫風險等級的通告
2022-12-02
更新時間:2022-04-03 09:01:45作者:佚名
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辦理申報或繳納稅款如何處理?
疫情期間,可通過電子稅務局申請延期申報和延期繳納稅款。
(一)延期申報
先填寫并提交相關申請信息,上傳附列資料后,完成延期申報行政許可申請。
需要注意的是,您需在申報期限內(nèi)提出延期申報申請,稅務機關將依法在10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審批。
經(jīng)核準同意延期申報的,可通過“扣稅款(延期申報)”功能預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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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操作步驟和延期申報一樣,完成延期繳納稅款行政許可申請。
延期繳納稅款應在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且申請延長的稅款繳納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申請?zhí)峤缓?,稅務機關將依法在20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審批。
為確保您提起的延期繳納稅款行政許可申請能夠盡快受理和批復,在提起申請前,請首先與主管稅務機關聯(lián)系。
主管稅務機關將輔導您正確提起延期繳納稅款行政許可申請,進一步縮短審批時限。
若因政策理解錯誤或法定資料提供不完備,您提起的申請可能將依法不予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