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九江廬山市免費體檢公告 廬山市核酸檢測地點
2023-10-13
更新時間:2023-10-13 18:16:31作者:佚名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認定: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yǎng)、撫養(yǎng)、扶養(yǎng)關系并長期共同居住的成員,具體包括: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子女;
4.具有法定贍養(yǎng)、撫養(yǎng)、扶養(yǎng)義務關系但未共同居住的階段性在外務工人員;
5.其他具有法定贍養(yǎng)、撫養(yǎng)、扶養(yǎng)義務關系并長期共同居住的人員;
6.因特殊原因未辦理戶口登記,但村(居)民委員會證實確系共同生活的人員。
下列人員不計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
1.連續(xù)三年以上(含三年)脫離家庭獨立生活的宗教教職人員;
2.在監(jiān)獄內服刑人員、在戒毒所強制隔離戒毒或宣告失蹤人員;
3.在部隊服役的義務兵;
4.區(qū)縣民政部門根據有關規(guī)定認定的其他人員。
政策來源:https://mz.luzhou.gov.cn/ztzla/fzzfjs/content_866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