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一司機開車十余年沒駕照(有駕照十年沒開車)
2023-08-08
更新時間:2023-08-08 12:19:45作者:未知
審車需要什么證件
審車攜帶證件:
1、如果是本地私家的車輛,那么在審車的時候就需要攜帶車子的行駛證原件,同時帶上有效期以內的交強險副本原件和危險警示三腳架、滅火器。這樣就可以進行相關的審檢了。
2、如果是異地的私家車,這是除了應該要帶上述的一些材料,還應該攜帶行駛證原件、機動車產權登記證書復印件,異地年檢委托書原件,同時帶上有效期以內的交強險副本原件和危險警示三腳架、滅火器。這樣就可以在所在城市審車中進行相關的審檢工作了。
3、如果是企業(yè)車,需要帶上車輛的行駛證原件、有效期以內的交強險副本原件、滅火器、危險警示三腳架,還得帶上公司公章、企業(yè)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加蓋公章。此外,受企業(yè)委托辦理的人還需要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一寸照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條 對登記后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fā)給檢驗合格標志。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地方,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yǎng)。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檢驗收取費用,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
《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
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fā)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于海關監(jiān)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jiān)管車輛解除監(jiān)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于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qū)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fā)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六十四條 本規(guī)定下列用語的含義:
(六)機動車來歷證明是指:繼承、贈予、中獎、協議離婚和協議抵償債務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繼承、贈予、中獎、協議離婚、協議抵償債務的相關文書和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審車需要什么資料
年檢要帶的材料
1.車;
2.行駛證。正副本齊全;
3.有效期為1年且在有效期內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單。如果是分期付款沒有保險單原件的,拿保險單復印件(蓋保險公司章)、保險卡,說明理由;
4.身份證明和身份證明復印件。注意原件和復印件都要,身份證復印件要沿邊緣剪好。單位的車需代辦人的身份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條 對登記后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fā)給檢驗合格標志。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地方,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yǎng)。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檢驗收取費用,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
《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
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fā)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于海關監(jiān)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jiān)管車輛解除監(jiān)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于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qū)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fā)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六十四條 本規(guī)定下列用語的含義:
(六)機動車來歷證明是指:繼承、贈予、中獎、協議離婚和協議抵償債務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繼承、贈予、中獎、協議離婚、協議抵償債務的相關文書和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