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版WPS 手機版wps免費下載
2022-11-29
更新時間:2022-03-21 15:22:56作者:未知
根據商標法第八條: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qū)別開來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識、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此外,商品的氣味、音響等,目前在我國尚不能被作為商標使用。
1. 作為構成商標的文字,可以是漢字(簡體或繁體漢字,異體漢字不能使用),漢語拼音,少數民族文字,英文及其他國家的文字或字母,數字,不同文字之間可以組合使用。
2. 作為構成商標的圖形,則有無限的變化空間。但任何一個構成商標的圖形在申請注冊后都將根據《建立商標圖形要素國際分類維也納協(xié)定》所附的商標圖形要素國際分類中的要求按29個大類,114個小類和1569個組別的劃分作相應的歸類。
3. 作為構成商標的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號的最小書寫單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原《商標法》把僅以字母構成的商標歸在文字商標之列,而在《商標法》把字母作為商標的構成要素之一,這樣規(guī)定更符合實際,也便于商標主管部門對商標注冊申請依法審查核準。
4. 作為商標構成要素的數字,也是《商標法》的規(guī)定。構成商標的數字,既可以是阿拉伯數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寫數字。
5. 作為構成商標的三維標志,又可稱為立體標志,是具有長、寬、高三種度量的立體物標志。以三維標志構成的商標標志的稱為立體商標,它與我們通常所見的表現(xiàn)在一個平面上的商標圖案不同,而是以一個立體物質形態(tài)出現(xiàn),這種形態(tài)可能出現(xiàn)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現(xiàn)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增加對立體商標的注冊和保護規(guī)定是《商標法》所增添的內容,這將使得我國的商標保護制度更加完善。
6. 顏色組合單獨作為商標要素也是《商標法》中增加的內容。獨特新穎的顏色組合,不僅可以給人一美感,而且具有顯著性,能起到表示產品或者來源的作用,也能起到區(qū)別生產者、經營者或者服務者的作用。
上述六類商標要素可以單獨作為商標注冊,也可以將上述這些要素中兩個或兩個以上要素的、相同或不相同的任意組合,但必須符合《商標法》第八條、第九條的有關規(guī)定。
作為構成商標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或其組合的顏色,在申請注冊商標時若未明確提出指定顏色要求,均按黑白顏色注冊,也按黑白顏色保護。明確提出指定顏色或顏色組合的,則按所指定的顏色或顏色組合注冊,也按指定顏色或顏色組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