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區(qū)存量房轉讓補貼申請審批表填寫
2023-08-19
更新時間:2023-08-19 21:06:50作者:未知
填表須知:
1凡于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間(以合同備案日期為準),個人轉讓泰州市區(qū) 范圍內(nèi)的住宅及其房屋附屬設施并繳納土地增值稅的,均可申請存量房轉讓補貼。
2.申請存量房轉讓補貼需提供: 《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合同》、土地增值稅完稅憑證、賣房人 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銀行卡(借記卡)復印件各一份(驗原件)。
3.申請人須為賣房人,有多個共同賣房人的,須確定其中一人作為申請人及補貼領款人。
4.存量房轉讓補貼申請受理時間:自2022年10月8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5.本表一式三份。存量房轉讓補貼窗口、財務、市財政局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