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籍貫是填中國嗎(籍貫填寫中國嗎)
2022-12-03
更新時間:2022-11-30 15:00:51作者:佚名
落網(wǎng)3年后,勞榮枝迎來了對她的第二次宣判。
2021年9月,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宣判后,勞榮枝提出上訴。
宣判現(xiàn)場。圖片來源: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2年8月,該案二審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持續(xù)三天,比一審時還多一天。11月30日,該案二審宣判。法院稱,二審認定的事實與一審一致。無證據(jù)證明勞榮枝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脅迫,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應依法認定為主犯。
江西高院維持了一審判決。據(jù)悉,勞榮枝表示還要申訴。
潛逃20年
2019年11月28日,在福建廈門商場的一家手表專柜里,幾名便衣警察圍住了一名自稱為“洪葉嬌”的女子。她的微信名字叫“Amoy Sherry”,簡介里寫著,“永遠都學不會說謊哄你開心的,體重秤,鏡子,還有銀行余額”。在廈門市思明區(qū)的一處酒吧,“Sherry”這個名字曾是店內(nèi)頗受歡迎的“女客服”。
潛逃20年的勞榮枝被天眼系統(tǒng)發(fā)現(xiàn)了。
1996年至1999年,南昌、溫州、常州、合肥發(fā)生4起重大命案,有7名被害人死亡。法子英與勞榮枝被認為共同作案。
1999年7月,兩人犯下最后一起案件時,法子英被捕,勞榮枝卻“人間蒸發(fā)”。隨后,法子英因犯綁架罪、故意殺人罪、搶劫罪被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三個死刑,決定合并執(zhí)行死刑。2021年,勞榮枝因同樣的三個罪名,獲與法子英一致的量刑結(jié)果。勞榮枝隨即提出上訴。
2022年11月30日上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二審進行公開宣判。法院稱,二審認定的事實與一審一致。
資料圖
法院表示,在故意殺人、搶劫、綁架共同犯罪中,勞榮枝積極實施物色、誘騙、捆綁、看管、威脅被害人,踩點、取款、購買作案工具等行為,與法子英分工明確,相互配合,構(gòu)成共犯,且獨立性較強,作用明顯。二人在長達四年的時間內(nèi)輾轉(zhuǎn)多地實施多起犯罪,無證據(jù)證明勞榮枝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脅迫,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應依法認定為主犯。
法院認為,上訴人勞榮枝伙同法子英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威脅手段劫取他人財物,構(gòu)成搶劫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構(gòu)成綁架罪。對勞榮枝所犯數(shù)罪,應依法并罰。勞榮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殺死五人;搶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戶搶劫、搶劫數(shù)額巨大;綁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且主觀惡性深,社會危害性大,應依法從嚴懲處。
法院還提到,勞榮枝及其辯護律師所提勞榮枝不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系從犯、脅從犯等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與二審查明的事實不符,于法無據(jù),依法不予采納。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勞榮枝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無法辯清與法子英關(guān)系
勞榮枝并不認為自己也是主犯。此前在二審法庭上,她將一切罪惡都歸因于法子英對其的脅迫。她在辯解中表示,那時候她年紀還小,是“單純”、“傻傻的”,甚至還對法子英產(chǎn)生了感情依賴。在法子英作案的過程中,她的內(nèi)心是崩潰的,“不敢對法子英說不”。
隨著案情披露,勞榮枝的所作所為也引起社會公憤。但作為一起死刑案件,本案到底是否存在鐵證,系爭議的焦點。
二審庭上,公訴人曾透露,在近8個月的時間里,勞榮枝作了48次有罪供述,其表述自然、穩(wěn)定,過程中不存在疲勞審訊、誘導等情況。其間,勞榮枝也供述了一些“非親歷不可知”的細節(jié)。勞榮枝的辯護人則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勞榮枝認的是搶劫罪和綁架罪,并無故意殺人罪。
這也是勞榮枝在二審時極力辯解的,她稱,除最后一起案件的“小木匠”外,自己當時并不知道幾名被害人已經(jīng)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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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周刊注意到,作出一審判決的南昌中院并未認定勞榮枝直接實施加害行為,但認為其通過預謀犯罪控制被害人,并置于法子英非法控制的危險狀況之下,且知道或應當知道可能會被法子英殺害而不顧,客觀上導致被害人被害身亡。
此前,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刑法學研究所教授阮齊林曾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若只有口供無其他,是不能定案的,但若有其他證據(jù)和口供配合,定案并沒有問題。“本案中,只有口供這個前提并不存在”,他表示,法子英已經(jīng)被槍斃,其作了4起大案、殺害7人也都是客觀事實和證據(jù),“幾名被害人都是勞榮枝的客戶,還有兩個人是勞榮枝的同事,他們又不認識法子英,怎么會跑到出租屋去?”
此外,藏著“小木匠”尸體的冰柜,勞法二人長時間共同居住、生活同樣屬于證據(jù)。到案后,勞榮枝也把共同作案的事實本身供述得很詳細?!斑@些作案經(jīng)過最重要的一點是幾乎都采取了殺人滅口”,在阮齊林看來,這與他們的作案模式有關(guān),“勞榮枝殺熟,騙的都是同事或者歌廳里面認識的客人,引誘到出租屋進行搶劫綁票”。
阮齊林還稱,勞榮枝稱自己遭受脅迫和控制,這是一個從寬情節(jié),但證明責任在其自己。控方只需證明其參與了犯罪,且是主犯之一。
從庭審實況來看,勞榮枝并不能辯清自己與法子英的關(guān)系,比如同居、“為什么不帶著巨款跑”等。在幾番得逞后,二人甚至前往多地旅游。
從證據(jù)鏈的角度,支撐法院判決的還有唯一幸存的被害人“常州案”劉某及其妻子的證詞。此外,“合肥案”中用于威脅被害人殷某華妻子的小紙條,也被視作勞榮枝積極參與犯罪的力證。
在殷某華交代妻子的紙條上,有幾行不同的字體寫著“少一分錢我就沒命了”“他的同伙一定會讓我死的比剛才那個人還快”,經(jīng)鑒定系勞榮枝所寫。
勞榮枝還要申訴?
案件宣判后,“合肥案”中被害“小木匠”陸中明的妻子朱大紅表示,這個結(jié)果她等了23年,“讓被害人的家屬得到了安慰,惡人也得到了惡報”。
“一審的時候我就看出來了她的智商、情商,狡辯得很,但哪一起案件不是和她息息相關(guān)?!敝齑蠹t介紹,對于很多犯罪細節(jié),比如被害人的慘叫聲,“合肥案”中的冰箱,勞榮枝都稱不清楚、不記得。
“她躲過了23年,落網(wǎng)后又多活了3年。7條人命,需要對社會有個交代?!敝齑蠹t說。
“南昌案”被害人熊某義的弟弟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盡管結(jié)果在意料之中,但“心里的石頭還沒有落地”。他介紹稱,勞榮枝本人對判決結(jié)果不滿,稱把“屎盆子都扣在了她頭上”,并表示將繼續(xù)申訴。
北京市中聞(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譚敏濤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我國施行兩審終審制,二審宣判后,被告人不得再行上訴,但死刑案件并不是二審宣判后即生效,還需要經(jīng)最高人民法院對死刑案件進行核準。核準死刑后,才能執(zhí)行死刑,不核準死刑的,可以發(fā)回重審或者予以改判。此外,被告人如果認為生效判決確有錯誤,也可以依法向上級法院申訴或者申請再審。
在譚敏濤看來,即使去掉故意殺人罪這個罪名,影響不了勞榮枝的死刑立即執(zhí)行的量刑。“在勞榮枝的犯罪事實中,法院是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還以搶劫罪和綁架罪判處其死刑,三個罪名都是死刑。”他說。
作者:陳威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