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面放開是真的嗎?防控辦辟謠 北京日報辟謠
2022-12-03
更新時間:2022-09-14 20:04:29作者:佚名
使用規(guī)則
消費券可在張家港區(qū)域內(nèi)(行政區(qū)域)支持支付寶收單(非轉(zhuǎn)賬)的商戶使用,有效期至5月5日24:00,具體以“支付寶-卡包”頁面展示為準。
1. 單筆消費滿30元,可抵扣消費券10元;單筆消費滿60元,可抵扣消費券20元;單筆消費滿150元,可抵扣消費券50元。每單筆消費只能使用1張消費券,每人每天在同一商家限用2張消費券。
2. 在消費券有效期內(nèi)訂單發(fā)生退款時,消費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費券有效期不變;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內(nèi)訂單部分退款,消費券無法再次使用。
3. 單張消費券不能拆分使用,不重復使用,不找零。
例一:消費者小李在某咖啡店想買一杯咖啡,須支付15元,由于消費金額沒有滿30元,無法使用消費券,于是小李干脆買了兩杯,消費增加到30元,則可以使用1張10元消費券,小李實際支付20元,咖啡店實時到賬30元。
例二:擁有消費券的小王在商場購買某品牌服裝300元,該品牌服裝有促銷活動全場打5折,那么小王在享受商場促銷活動后需支付150元,可使用1張50元消費券,最后小王只需支付100元。該商場實時到賬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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