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秘笈劇情介紹(愛的秘笈劇情介紹 截肢)
2023-05-04
更新時間:2023-05-03 15:37:45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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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幾個10年,她明明什么都沒做,卻坐了十年的冤獄。
2001年9月,家住河北安新縣(端村鎮(zhèn)大河南村)的趙艷錦,和丈夫李建軍在鎮(zhèn)上開水果攤。
因鄰居6歲小孩的死亡而被誣告,一再收監(jiān),直到2013年才無罪釋放。
當她出獄看到判決書時,她坐不住了,發(fā)現(xiàn)判決書竟是2年前的。
監(jiān)獄/網絡圖
原本7天就能到達的判決書,整整用了20個月,為什么被判無罪了,20個月后才放人?
高院的解釋是那么的蒼白無力,背后的原因讓人氣憤。
無罪改無期
2005年趙艷錦被判無罪,從看守所出來后,回想這幾天的經歷真是虛驚一場。
她和丈夫沒有再回端村鎮(zhèn),而是和她的姐姐、姐夫一起到新疆烏魯木齊做生意。
沒想到,2006年趙艷錦和丈夫生意剛剛起步,警方又來把她抓走。
一開始,在2002年警方拿到證據(jù),并控告趙艷錦買兇殺人,立即刑拘趙艷錦,作有罪供訴。
原本心里坦蕩的趙艷錦慌了,自己什么都沒做,反復說到自己沒有殺人,沒想到遭受刑訊逼供,直到承認“買兇殺人”。
她實在扛不住,后來有一個耳朵聽力受損,她便承認自己買兇殺人。
警局審問,網絡圖/圖文無關
在問到花多少錢雇人時,她只好胡扯一個數(shù)。
好在丈夫李建軍繼續(xù)上訴,趙艷錦翻供,并有同室獄友做證,表示當時看到趙艷錦滿身的傷痕,證明她遭到刑訊。
她遭受這一切的原由還要從一年前說起,在2000年,家住大河村的趙艷錦和住對門的李桂蘭因口角矛盾,后來兩人大打出手。
造成一人輕傷,一人重傷,李桂蘭也因出手太重而被判刑。
后來,雖然監(jiān)外執(zhí)行兩家和解,但她們兩家就像仇人一樣,不再往來。
2001年,趙艷錦和丈夫李建軍到新安縣端村鎮(zhèn)開了一家水果攤,為了拿到又好又新鮮的水果,每天天剛朦朦亮就出門進貨了,兩口子不怕吃苦,不怕累。
雖然發(fā)不了大財,但一家人的日子過的挺舒心,一年下來也能存點積蓄。就在這時,民警找上門來。
水果攤
原因是家住對門的李桂蘭的6歲兒子,名叫趙紫旭,在9月24日突然失蹤。
當天傍晚,趙紫旭曾和同村郭萬祥2歲的兒子一塊兒玩,但是郭萬祥的母親在晚上7點鐘時,把小孫子帶回了家,可趙紫旭卻不見了。
盡管他家人聯(lián)合村民在村里村外找了一晚上,還是沒找到人。
第二天,天一亮就到縣公安局報警。
警方經過調查,了解到趙艷錦和李桂蘭有過矛盾,當即就把趙艷錦列入重點懷疑對象。
當天,警察就請趙艷錦到警署配合。
趙艷錦兩口子,除了照看自家的水果攤之外,時常還在端村鎮(zhèn)賣菜,那天有不少居民都可以證明她一直在鎮(zhèn)上賣菜,沒有作案時間。
有人往趙紫旭家門縫塞紙條
沒想到十幾天后,有人把一張紙條塞到趙紫旭家門縫,趙紫旭父親打開一看,上面寫著:“是趙艷錦一家抱走了趙紫旭?!?/p>
趙紫旭父親一聽說是對門,雖然也懷疑過,但苦于沒有證據(jù)。
這時又接到同村李艷青的電話,他在電話里說:趙紫旭已死,是趙艷錦記恨一年前被李桂蘭打傷,特意雇他和郭萬祥動手的。
此時趙紫旭父親深信不疑,還沒從悲痛中緩過勁就立馬報警。
警方接到報案當天就行動抓捕郭萬祥,通緝李艷青。
根據(jù)調查找到了被害人的尸體,和一盒錄音帶,通過鑒定發(fā)現(xiàn)趙家的字條就是郭萬祥寫的。
2001年10月15日,郭萬祥供述:趙艷錦因記恨對門的李桂蘭,雇自己和李艷青殺害她的兒子趙紫旭。
小孩湊在一起玩耍,網絡圖/圖文無關
9月24日19時左右,郭萬祥看到自己兒子和他一起玩,看到機會來了,讓老媽先將兒子帶回家,則由李艷青帶走趙紫旭到河邊殺害。
經過多次審問,郭萬祥還說過:事發(fā)后,警察天天在村里搜,他害怕自己暴露,以幫李艷青找到找工作把他騙到北京,謊稱是入職的測試。
讓李艷青給趙紫旭家里打電話,說被趙艷錦收買才殺人,還給其錄音留下“證據(jù)”后,再將李艷青謀害。
警方一致認為重點嫌疑還是在郭萬祥的身上,因為他多次的供訴,前后矛盾。
審問的次數(shù)多了,他還說過,是他一人所為。沒想就在這時,牢中傳來郭萬祥的死訊。
法醫(yī)判斷,郭萬祥原先就有嚴重的冠心病。當天郭萬祥在收監(jiān)室里,看守所規(guī)定休息的時間不休息,影響到同室的獄友。
看守所
監(jiān)獄的看守警告他不聽,只好將他銬在床上,沒想到第二天發(fā)現(xiàn)時,他趴在床上死了。
一審時,郭萬祥和李艷青都已死亡,趙紫旭家屬拿不出與有利的證據(jù),包括與李艷青的通話記錄,最后連那郭萬祥寫的字條也找不到了,沒有證據(jù)能夠證明磁帶供訴的真實性。
因此,一審判決趙艷錦買兇殺人案的證據(jù)不足,2005年9月趙艷錦被無罪釋放。
可是,趙紫旭的家屬不同意一審判決,當聽到判決時就情緒失控大鬧法庭,謾罵法官,強烈要求嚴懲趙艷錦。
后來每天圍堵保定中院大門,要求重審。
當檢察機關還未提出抗訴時,趙紫旭的外公來到檢察院門口,用頭撞玻璃門,全身是血的在門口割腕來抗議。
檢方被鬧得,最終提起抗訴,河北高院當即裁定重審。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再次被捕的趙艷錦,入獄一年后,2006年7月法庭才公開審理此案。
這回趙紫旭家屬和趙艷錦都拿不出的新證據(jù),法院采信公安機關提供的證據(jù),也就是一審判決否定掉的證據(jù),用郭萬祥的供詞和李艷青的錄音來判定,判決的結果竟是無期徒刑。
三審花了10年,既不放人也不判刑
趙艷錦和丈夫李建軍不滿這個判決,提出了上訴。
在2010年4月,河北高院再次審理此案,發(fā)現(xiàn)案件信息不全,不符合訴訟程序,并撤回判決,讓其重新到保定中院上訴。
沒想到經過半年的等待,保定中院最后給出的判決還是無期徒刑。
趙艷錦依然不服,再次上訴。
這個案件引起了河北高院的注意,在2011年5月河北高院親自審理了此案。
通話記錄
當?shù)毓矙C關沒有調取到李艷青打電話的記錄,而李艷青在錄音里說的買兇數(shù)額與趙艷錦的供述不一致。
再加上郭萬祥和李艷青均已經死亡, 之前的證據(jù)都已經無法查證,無法核實
所以,河北省高院認為,趙艷錦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明,證據(jù)不足,撤銷原判,趙艷錦無罪。
判決書下來后,20個月才傳達才執(zhí)行
趙艷錦被判無罪的判決,家里的丈夫李建軍不知道,就連監(jiān)獄也沒收到。
李建軍遲遲沒有等到判決,自己妻子被冤枉至此,算下來在牢里過了10個春節(jié),他在這10年除了打工,就是上訴。
生活沒有一點盼頭,兩個孩子在家做留守兒童,10年沒見到媽媽,還要遭受別人的指指點點。
留守兒童
李建軍堅持相信法律公正的,堅持上訪,有時候也絕望過。
這十年他一切都為了上訴,到各處喊冤,因此還被拘留過多次,牢教3次。
趙艷錦被判無期后,因為上訪申訴李建軍被警察拘留了好幾次。
小學沒畢業(yè)的李建軍,隨身攜帶各種法律知識小本本,每當有人問他,你看的懂嗎?他就會說:“看不懂也要學啊,要不人家說啥,我都聽不懂?!?/p>
在2012年1月份,李建軍遲遲沒有收到判決,到處申訴無門,1月31日又因繼續(xù)上訪而被拘留,直至2012年11月14日才放出來,整整300天。
看守所
2013年2月6日,趙艷錦突然被帶到提審室,一名法官對她說:這是你的判決書,無罪,我也不讀了,你出去要好好過日子,做人要低調。
這一天,李建軍也被通知判決結果,早早地等待外門口,對于趙艷錦夫婦來說,這是一個永生難忘的日子,走出昏暗的牢房,呼吸著自由的空氣。
當李建軍看到被折磨得比同齡人更加蒼老的妻子,滿頭的白發(fā),一身的傷病,什么話都說不出來,眼眶瞬間紅了。
回想這十年遭的罪,二人委屈地抱頭痛哭,進去時是32歲,出來時是44歲。
趙艷錦
她這人生最美的年華就這樣被耗費了,猶如一場噩夢。
10年的冤案,終于水落石出
這時,一名法官把判決書交給李建軍,當他翻來看時,一個非常矚目的日期跳入了眼簾。
這份由省高院下發(fā)的判決書,日期竟然是2011年5月23日。
這份在兩年前就下發(fā)無罪判決書,當?shù)氐谋O(jiān)獄直到兩年后才放人。
相當于,趙艷錦多坐了20個月牢房,自己在這期間為給妻子討說法,也白白坐了300天牢房,他不能接受。
他上前去質問法官:為什么無罪判書下發(fā)后20個月才放人。
法官以為他們文化水平低,不會注意這個日期,面對李建軍都質問,轉頭就走了,沒敢正面回答。
法院判決書
李建軍暗下決心,這么多年,他們過地什么日子,自只有自己知道,這么苦都撐過來了,他不怕,一定要替妻子討個說法。
根據(jù)法規(guī),判決書下發(fā)后,7日內就要送達,就算是從高院到中院也不需要20個月。
當記者問中院刑一庭庭長王建東這個問題時,他說:“他們也想立馬宣判,宣判了法院的任務就完成了。
可是你看上一次被害人家屬在法院面前又哭又鬧,他的那些舉動影響很大,我們能怎么辦,這些情況法院必須得考慮?!?/p>
原來為了安撫受害人家屬,不要再生事端,保定中院以司法援助的形式給予死者家屬80萬元。
李建軍和趙艷錦討要說法,她們白白多坐了20個月怎么算,沒有任何人回答。
法院庭審
李建軍和趙艷錦繼續(xù)上訴,2013年3月8日,趙艷錦以保定二中院冤假錯案,申請國家賠償共290萬元。
包含:人民法院做有罪判決賠償60萬元、精神損失費30萬元;
在羈押期間受辦案人刑訊逼供,右耳失聰,留下后遺癥美尼爾綜合癥,要求法院為其做傷殘鑒定,給付殘疾賠償金,支付治療費用190萬元。
賠償申請人因錯誤被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家庭經營損失、支付律師費、交通費、生活費總計10萬元。
為受害人消除影響,在全國主流媒體為其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趙艷錦當初一起在烏魯木齊一起做生意的姐姐,條件差不多,如今自己有房有車。
再看看自己,家徒四壁,丈夫李建軍為了給自己打官司,欠了一屁股債,自己受苦不說,還落下一身病,就算是國家按照要求都賠償都難解她心頭的苦。
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
4月28日,保定中院聽取了趙艷錦及其律師代理人意見下發(fā)一張《國家賠償決定書》,讓其確認:期間趙艷錦共被羈押3307天,賠償其人身自由損害賠償金537883.55元。
保定中院為趙艷錦針對之前殺人案,公開恢復名譽,支付精神損失費10萬元。
但保定中院認定,趙艷錦申訴的在羈押期間被刑訊所落下傷病,并非本院工作人員所為,故對其提出的鑒傷和賠償190萬元的要求不予賠償。
一次記者采訪趙艷錦,問她:“對這次都賠償滿意嗎?”
公正與法制,網絡圖/圖文無關
趙艷錦坐在狹窄簡陋的屋子里說:“我的目的不是錢,我要的是一個公道,那些枉法的人,不要說關十年,就算關一天,他出來也不會再冤枉好人了?!?/p>
李建軍說:“我現(xiàn)在還是相信法律的,畢竟還是好官多?!?/p>
結語
趙艷錦是不幸的,但也是幸運的,丈夫對她不離不棄,最終也得到平反。
最近幾年不斷有冤案得到平反,說明正義的良心還是在的,希望以后不再發(fā)生冤假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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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文|樂茗
編輯|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