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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8歲女孩不想兩女侍一夫,死了兩年后,母親還堅稱女兒活著

更新時間:2023-05-27 11:58:23作者:未知

2012年18歲女孩不想兩女侍一夫,死了兩年后,母親還堅稱女兒活著


女孩被殺兩年了

2014年8月26日,貴州桐梓縣的民警接到一起報案,有一個老農(nóng)在清理一個涵洞時,他發(fā)現(xiàn)了有疑似人的骨頭。

民警趕到后,他們發(fā)現(xiàn)尸體已經(jīng)呈現(xiàn)出白骨化了。

他們要確定這是不是命案?

通過法醫(yī)的鑒定,得知死者的頭部和頸部,都有明顯的傷口,是被銳器所傷的的,都留在骨頭上了。

這說明死者是被人殺死的,屬于命案。

死者死亡時間2年到3年之間,是一名18-28歲的女孩。

讓民警疑惑的是,該女孩死亡了有兩三年了,怎么沒有人來報案呢?

難道這個女人是被親人害死的嗎?




警方發(fā)現(xiàn)女孩尸體/報道截圖

他們開始在桐梓縣走訪調(diào)查,尤其是在發(fā)現(xiàn)尸體的周邊社區(qū),主要找失蹤2-3年的女性。

很快就有一個線索反映上來了,在發(fā)現(xiàn)尸體不遠處的一個叫紅花園的社區(qū)里,村民們說有一個姓潘的女子,她失蹤兩年了。

本來她是云南嫁到貴州的,由于她不守婦道,經(jīng)常和丈夫打仗。

她和丈夫的感情很不好。

現(xiàn)在發(fā)現(xiàn)的死亡的女性,也是和她的年齡相符的。

被殺的女孩會不會是她呢?

畢竟紅花園社區(qū)里的人,都有兩年沒有見過她了,對她的印象特別深。

民警先是到了云南,看看她是否還活著?



警方獲得線索

當民警在云南找到潘姓女子后,她很生氣,她告訴民警社區(qū)里的人太沒素質了,怎么能懷疑她死了呢?

她對民警說,你看,我不是活得好好的嗎?

當然了她的私生活太亂,又加上兩年不見了,村民才懷疑她是不是被害了?

說到私生活不好,潘姓女子告訴民警,你們怎么不懷疑死亡的女子是曾慶芬呢?

因為她們家更亂。

曾慶芬18歲嫁給紅花園社區(qū)的楊阿健,楊阿健還有一個女朋友,他們?nèi)齻€住在一起。

她都是見過的,他們家私生活更亂。

就是因為潘姓女子的一番牢騷,讓民警鎖定了死者應該就是曾慶芬。

因為她也失蹤了兩年多了。

社區(qū)里的人兩年多沒有見過她,到了民警排查時之所以沒提起她來,是因為她嫁過來沒多久,就不見了。

社區(qū)里的人對她沒有印象了,所以民警決定找曾慶芬的母親了解情況。




潘姓女子向警方提供了另一條線索


不相信女兒被殺了

民警找到曾慶芬的母親,她承認她已經(jīng)兩年沒有見過女兒了,也沒有聯(lián)系過。但是她不承認她的女兒已經(jīng)死了。

她說在女兒18歲時,她將女兒嫁給楊阿健了。

婚后女兒向她抱怨,說想要離婚。

她問女兒為啥離婚呢?

女兒說楊阿健又找了一個媳婦,等于是他們?nèi)齻€住在一起。

屬于兩女侍一夫。

她告訴女兒,讓女兒忍。

因為她覺得楊阿健年紀還小,等段時間楊阿健懂事了,應該就會和另一個媳婦分手的。




楊阿健和兩個女人一起生活

至于說她為何要讓女兒忍受,那是因為在女兒17歲的時候,她給楊阿健的父親簽訂了一份訂婚協(xié)議,他們就算是訂婚了。

在兩個孩子18歲的這一年,也就是2012年,就讓他們兩個孩子結為夫婦了。

由于他們沒有到領結婚證的法定年齡,所以雙方家長只是給孩子辦理了酒席。

就算是結婚了。

當時兩家還約定了,若是有一家想要反悔,不承認這個婚事了,就要承擔另一方的損失。

給另一方賠償。

她給女兒辦理婚事,花去了8萬元錢,差不多就是她的全部財產(chǎn)了。

她不想違約賠償這個錢,就讓女兒先委屈一下,先兩女侍一夫,就這樣過著。

至于說為何她不相信女兒死了,也是有原因的。




兩家簽訂了一份訂婚協(xié)議

她之所以不相信女兒死了,是因為她在女兒婚后的第二個月,接到了一個陌生男子打來的電話,那個男子說他們的女兒生活的很不好。

他想要帶著曾阿紅外出打工,曾阿紅也愿意跟著他走。

接到這個電話后,她是這樣想的,既然女兒生活的不好,不愿意兩女侍一夫,還不如讓這個陌生男人把女兒帶走。

所以她就同意了。

她是這樣想的,女兒跟人私奔,最多就是女兒對不起楊阿健,但是絕不算是違約了。

她也不用賠償違約金了,女兒還得到了幸福。

所以她就認為女兒是跟著陌生男子離開了,盡管說后來的兩年多的時間里,都沒有女兒的信息,她認為只是她沒有去找女兒。

她的女兒不可能死了。

她不相信女兒死了,民警提取了她的DNA和死者的做了對比。

證實了死者確實就是她的女兒曾慶芬。





陌生男子稱要帶曾慶芬私奔


不喜歡就殺了

曾慶芬的母親不敢相信女兒真的死了,但是她也不得不信,DNA肯定是沒有錯的。她告訴民警若是女兒真的被殺了,兇手肯定就是女婿楊阿健。

因為就在那個陌生男人給她打完電話后,楊阿健也帶著另外一個媳婦外出打工了。

這么多年來了,他們一直都是在福建打工。

不是他殺了自己的女兒,還會是誰呢?

民警趕赴福建,他們調(diào)查到楊阿健的落腳之處,他確實帶著另外一個女人,他們在同一個工廠同居打工。

民警將楊阿健給逮捕了。

他并沒有反抗,直接承認了殺害妻子曾慶芬的事實。不過,他說當初就是想要教訓一下她,沒想把她給殺死。

反正他承認自己是失手殺死的曾慶芬。

他為何要殺了女友呢?



楊阿健承認殺了曾慶芬

楊阿健說在他17歲,他就談了一個女朋友,他們兩個是互相喜歡的。18歲時父母突然說讓他結婚,問他愿意嗎?

因為他是被父親打到大的,他怕拒絕后,父親會毆打他。

他只能說好呀,都聽你們的安排。

事實上他不喜歡曾慶芬,同樣曾慶芬也不喜歡他。

兩個人結婚不到兩個月,楊阿健就把喜歡的女朋友接來,他們?nèi)齻€在一起住。

由于曾慶芬意見很大,經(jīng)常和他吵架。

所以,他就失手將曾慶芬殺死了,并用刀子將曾慶芬分尸了。

由于他是在衛(wèi)生間分尸的,即便是過了兩年多的時間,民警還是在他們家的衛(wèi)生間里提取了當年留下的血跡。

通過鑒定確定就是曾慶芬的。




曾慶芬母親悲痛欲絕

這個慘案的發(fā)生,只能說曾慶芬的母親太愚昧了,包辦女兒的婚姻也就算了,得知女婿有兩個妻子,她竟然還是讓女兒忍受。

太愚蠢了。

即便是陌生人隨便打來的一個電話,說帶走她的女兒了。

她也相信。

兩年沒見到女兒,沒聽到女兒說過一句話,她竟然天真的以為女兒是活著的。

其實那些事情,都是女婿楊阿健找人策劃實施的。

她一直都被楊阿健欺騙了。

再就是楊阿健,既然不喜歡又沒有領結婚證,為何還要殺人呢?

簡直就是惡魔呀。

要知道殺人是要償命的,殺了別人,自己也是跑不掉。

最終也被法律制裁了,這就是自作孽不可活。

不管怎么說吧,這個悲劇就是兩家父母的愚昧無知導致的,孩子才17歲,懂什么叫愛情嗎?懂什么叫婚姻和責任嗎?

為何要給他們包辦婚姻呢?

希望這個案件,能夠引起更多人的深思,千萬不要包辦兒女的婚姻,尤其是發(fā)現(xiàn)他們婚姻出問題是,不要讓孩子將就,聽從孩子內(nèi)心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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