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翁亭記原文及翻譯(醉翁亭記原文)
2023-06-04
更新時間:2023-05-19 10:33:30作者:未知
一、成績復核原則
考生如對本人當次考試成績有異議,允許申請一次成績復核,不限制科目數(shù)量。復核內(nèi)容包括考生個人相關(guān)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評、小題得分是否漏統(tǒng)(登)、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成績復核不提供考生查卷服務,申請成績復核不收取費用。
二、時間安排
(一)考生申請。考生如對成績有異議,須在5月20日16時前,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到其考點所在地的市教育考試院(招生辦)辦理復核申請手續(xù),現(xiàn)場填寫《河北省2023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考生成績復核申請表》。成績復核申請須由本人辦理,不得由他人代替,逾期不予受理。
(二)結(jié)果告知。5月23日12時后,考生可登錄河北省普通專升本考試管理系統(tǒng)查詢復核結(jié)果。
三、聯(lián)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