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心行為英語作文初二(關于愛心的作文英語)
2023-07-04
更新時間:2023-06-16 02:29:58作者:未知
根據(jù)《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實施方法》(東府〔2023〕26號)《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方案》(東府〔2023〕2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市教育局積分制入學日程安排,現(xiàn)就我鎮(zhèn)2023年非戶籍學生積分制入學積分排名公示如下。
一、學位供給情況
積分制入學的公辦學位:小學一年級35個學位(政府購買學位);初中七年級138個學位,具體如下表:
二、錄取原則
1.總原則
堅持“積分分數(shù)優(yōu)先”的原則,即優(yōu)先滿足積分高的申請人入讀,錄取公辦學位(包括公辦學校學位和“政府購買學位”,下同)。
2.錄取方法
第一步:確定名單。2023年東坑鎮(zhèn)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根據(jù)積分分數(shù)從高到低,按學位供給計劃數(shù)確定獲得積分制入學的公辦學位名單。
因申請人積分相同而超出學位供給計劃數(shù)的,依次按申請人在“在本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年限”、“在本市繳納社保年限”、“在本市納稅情況”、“在本市居所情況”項目的得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以上四個項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現(xiàn)申請人積分相同而超出積分學位供給計劃數(shù)的情況,由東坑鎮(zhèn)教育管理中心通過抽簽或電腦派位進行錄取。
第二步:確定學校。已獲得學位的申請人,根據(jù)積分高低順序,再按志愿順序,對申請人進行錄取。即按積分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錄取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
例:申請人甲積分150分填報的三個志愿分別為A、B、C三所學校,申請人乙積分90分,填報的三個志愿分別為C、B、A三所學校。目前,A、B兩所學校已經錄取完所有學位,只有C校有剩余學位,根據(jù)“積分分數(shù)優(yōu)先”的原則,優(yōu)先安排申請人甲積分入讀C校。
第三步:公示錄取名單、學生注冊。已獲得積分制入讀公辦學位的申請人需在規(guī)定時間到錄取學校進行注冊確認,逾期未注冊視為放棄公辦學位。屬于“政府購買學位”的學校,學費全額政府解決,服務性費用項目和代收費項目由家長自行承擔,采取“先交后補”的原則,在開學后,按照標準返撥相應的經費補貼。
第四步:“注冊確認”查重后,視情況進行補錄操作。遇有放棄積分入讀學位,或放棄積分在民辦學校購買公辦學位入讀的,在“注冊確認”查重后視學位盈余情況,對積分排位順延的申請人及其填報的第一志愿,實行補錄操作。被補錄的學生由補錄學校通知其辦理注冊事宜。如有不服從補錄結果的,視為放棄公辦學位。
此方案只針對非戶籍適齡少年兒童起始年級申請積分入讀到公辦學位。對于不參加積分入讀公辦學位的非戶籍學生,按照市有關規(guī)定可以在民辦學校就讀,每學年秋季開學后向就讀民辦學校提出學位補貼申請,符合條件可以領取學位補貼。
三、積分公示
公示期為6月15日-6月21日,期間如接到反映和舉報,經查核屬實后,按實際情況修訂積分結果和排名;如發(fā)現(xiàn)有家長方或申請人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的,將取消申請人申請資格。
四、積分志愿修改
積分排名公示后,如個別申請人需對填報的積分志愿進行修改,可于2023年6月15日14:30—16日17:30前登錄招生平臺進行志愿修改,期間可無數(shù)次修改積分志愿。(逾期招生平臺自動關閉,不能再修改積分志愿。)
注意:積分申請鎮(zhèn)街不能修改,只能在積分申請鎮(zhèn)街提供的學位范圍內調整。
可登錄以下任何一種方式修改積分志愿:
1.電腦版:https://zs.dg.cn
2.手機版:“東莞慧教育”微信公眾號(訂閱號)、“東莞市教育局” 微信公眾號(服務號)、“i 莞家”微信公眾號、“i 莞家” APP。
志愿修改步驟:選擇“結果查詢”欄目,在“積分入學志愿”項目點擊“修改志愿”,填寫調整的志愿后確定提交。
五、咨詢及監(jiān)督投訴電話
東莞市教育局:0769-23126112
東坑鎮(zhèn)教育管理中心:0769-83381561
錄取結果查詢:點擊這里即可便捷查詢東坑鎮(zhèn)積分入學錄取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