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江東指的是哪些地方 三國江東指的是哪些地方是現(xiàn)在什么地區(qū)
2022-12-03
更新時間:2022-08-04 14:26:24作者:未知
具體的操作流程如下:
1.中考成績發(fā)布后,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應于發(fā)布成績次日上午11:00前,持本人準考證,向所在中學或報名點提出申請,中學或報名點匯總審核蓋章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市教育考試院。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提出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
2.復核的具體內容為:
?。?)核查評卷過程:是否符合國家及省、市評卷工作實施規(guī)范和相關規(guī)定。
(2)核查申請人答卷情況和相關考試信息:考生手寫姓名、準考證號是否與條形碼相符;是否有漏評;科目總分是否等于各題得分之和。超出規(guī)定事項范圍的成績復核申請不予受理。
3.成績復核分為首次復核和再次復核。首次復核由評卷組負責實施。評卷組在受理考生的首次復核申請后,對在規(guī)定以內的考生申請事項進行首次復核,并于發(fā)布成績后第三天17:00前告知考生首次復核結果。
4.考生對首次復核結果仍存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首次復核結果第三天內,向所在中學或報名點提交《中考成績再次復核申請表》,再次復核由仲裁組負責實施。經仲裁組再次復核得出的結論為最終認定結論。市教育考試院在收到考生再次復核申請的5個工作日內,將再次復核結果書面告知考生。經仲裁組再次復核,并作出最終認定結論后,市教育考試院不再受理考生對再次復核認定結論的異議申請。
5.在首次復核、再次復核中,如發(fā)現(xiàn)考生成績有誤,確需變更成績的,分別由評卷組、仲裁組出具變更報告,經市教育局審核確認后,按程序在中考成績數(shù)據(jù)庫中予以變更,并按照變更后的成績進行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