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江東指的是哪些地方 三國江東指的是哪些地方是現(xiàn)在什么地區(qū)
2022-12-03
更新時間:2022-07-02 03:58:01作者:未知
積分入學申請人(學生)選擇其父或母一方作為“家長方”后,按該“家長方”的“在本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年限”項目情況計算積分。評分標準如下:
(一)積分周期
從2010年1月1日(含)起至當年報名截止時間為止。
(二)積分項目
1.“家長方”在積分周期內(nèi)擁有東莞市戶籍的天數(shù)(以下簡稱“戶籍天數(shù)”);
2.“家長方”在積分周期內(nèi)持在本市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的天數(shù)(以下簡稱“居住證天數(shù)”);
3.“家長方”在積分周期內(nèi)持本市辦理的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的天數(shù)(以下簡稱“港澳臺居住證天數(shù)”);
4.“家長方”在積分周期內(nèi)在本市辦理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的天數(shù)(以下簡稱“臨住登記天數(shù)”),其中港澳臺籍“家長方”的臨住登記天數(shù)統(tǒng)計至《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fā)放辦法》實施前,即2010年1月1日(含)起至2018年8月31日(含)止。
(三)積分計算(2020年積分入學計算版本,2021年待更新)
按“家長方”積分項目累加天數(shù)計算,每累加滿30天積1分,積分計算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一位。積分項目累加天數(shù)須扣除項目重疊天數(shù)。
1.“家長方”在積分周期內(nèi)一直是東莞市戶籍居民的,按照積分計算方式,積分=3804(戶籍天數(shù))÷30=126.8。
2.“家長方”在積分周期內(nèi)一直是非東莞市戶籍居民的,按照積分計算方式,積分=(居住證天數(shù)+港澳臺居住證天數(shù)+臨住登記天數(shù)-項目重疊天數(shù))÷30。
3.“家長方”在積分周期內(nèi)戶籍有調(diào)整的(包括“原是非東莞市戶籍,后遷入為東莞市戶籍”的;或者“原是東莞市戶籍,后遷出為非東莞市戶籍”的),按照積分計算方式,積分=(戶籍天數(shù)+居住證天數(shù)+港澳臺居住證天數(shù)+臨時住宿天數(shù)-項目重疊天數(shù))÷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