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到期后不搬應如何訴訟 租賃合同到期,租戶不搬走怎么處理
2023-07-13
更新時間:2023-07-13 10:07:02作者:佚名
一、經(jīng)濟仲裁為終極裁決嗎?
是的。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一裁終局制度是指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一經(jīng)仲裁審理和裁決即告終結,該裁決具有終局的法律效力。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終局裁決的意思是不能不服,只能履行裁決,不履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但是,《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guī)定的終局裁決并不是完全沒有辦法,還是有途徑的。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jīng)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shù)卦伦畹凸べY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zhí)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fā)生的爭議。但是對于勞動者來說,不服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訴,但是對于用人單位來說就不能向法院起訴了。但是用人單位有證據(jù)證明上述裁決存在
(一)適用法律、法規(guī)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jù)的證據(jù)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jù)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梢匀ブ屑壏ㄔ荷暾埑蜂N裁決。撤銷之后,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仲裁裁決期限有多長仲裁庭裁決案件,應當自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jīng)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二、經(jīng)濟仲裁庭開庭程序有什么?
(1)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加人是否到庭,并向首席仲裁員報告仲裁庭準備就緒,然后宣讀仲裁紀律。
(2)首席仲裁員核對當事人身份以及委托代理權限;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名單;告之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
(3)開庭調查,依申請人、被申請人以及其他仲裁參與人的順序,詢問有關產(chǎn)生糾紛的事實;出示有關證據(jù);詢問其他證人。當事實調查完結時,征求當事人是否愿意調解,如同意,即時進行調解,如調解成功即可宣布休庭、開庭結束。哪當事人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則組織雙方辯論。
(4)如再次調解不成。征求雙方當事人的最后意見。當事人陳述完畢后,應暫時休庭。
(5)休庭時仲裁庭對合同糾紛進行評議,并做出裁決意見。
(6)首席仲裁員宣布開庭結束,致此開庭即告完結。
經(jīng)濟仲裁是終極裁決,經(jīng)濟仲裁開庭后,需要由書記員查明雙方當事人是否到庭,然后告知仲裁員,宣讀仲裁紀律,在庭審期間,需要詢問產(chǎn)生爭議的事實,出具相關的證據(jù),調查完成后,會征求雙方當事人的意愿,不同意調解的,會下達仲裁裁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