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雙方共同違約時的責任怎么劃分?
2023-01-30
更新時間:2023-01-21 17:45:13作者:未知
一、領導恐怖組織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要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如果實施了殺人、爆炸、綁架等犯罪的,應依照數(shù)罪并罰的規(guī)定處罰。
領導恐怖組織罪是指以實施恐怖活動為目的,組織、領導恐怖組織或者參與恐怖組織,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對積極參加者,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其他參加的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quán)利,可以并處罰金;對組織者和領導者,則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
二、領導恐怖組織罪的構(gòu)成要件是什么?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為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shù)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chǎn)安全。行為對象可以是本國公民,也可以是外國人??植阑顒咏M織,是指以實施殺人、爆炸、 綁架等恐怖活動為目的的犯罪組織。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組織、領導、積極參加和參加恐怖組織活動。
本罪是選擇性罪名,行為人只要實施了組織、領導、積極參加或者參加恐怖組織行為之一者,便成立本罪。行為人實施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行為,比如既組織又領 導恐怖組織的,也只成立本罪,不實行數(shù)罪并罰。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gòu)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進行恐怖活動的目的,即行為人以長期實行某種或某幾種恐怖犯罪活動為目的,明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為,卻仍然故意組織、領導;或者明知是恐怖組織而積極參加或參加。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犯罪行為人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為了報復 社會,有的是出于某種政治目的,有的是為了圖財貪利,還有的是人格變態(tài)等。無論犯罪行為人出于何種動機,均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滿足領導恐怖組織罪的構(gòu)成要件,可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涉案情節(jié)嚴重的,也可以判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這項罪名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犯罪主體屬于一般主體,需要具備刑事責任能力,在主觀方面有故意犯罪行為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