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家里老人沒人照顧可申請監(jiān)外執(zhí)行嗎
2023-05-04
更新時間:2023-04-24 10:11:54作者:佚名
一、尋釁滋事罪判定標準是什么?
尋釁滋事罪判定標準是:
1、致一人以上輕傷或者二人以上輕微傷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后果的;
3、多次隨意毆打他人的;
4、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的等。
5、尋釁滋事罪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明確將“恐嚇”增加規(guī)定為尋釁滋事犯罪的行為之一,以嚴厲打擊那些使用暴力或者非暴力手段威脅、滋擾他人,意圖對他人產生心理威懾,使他人產生心理恐懼、恐慌的行為。這是針對實踐中發(fā)生的尋釁滋事犯罪出現(xiàn)的新情況,尤其是針對近年來黑惡勢力尋釁滋事犯罪慣常采用所謂“冷暴力”、“軟暴力”手段等新情況增加的。
二、構成尋釁滋事罪的條件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
2、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無事生非,起哄搗亂,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l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
法律依據(jù):《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存在尋釁滋事行為,已經嚴重的損害社會公共秩序,所以肯定是需要進行嚴厲的處罰。但是并不是任何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行為,都會構成《刑法》中所規(guī)定的尋釁滋事罪,這也是有其獨特的犯罪構成要件的規(guī)定,比如說從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無事生非,起哄鬧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