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在貴州分項賠償嗎? 貴州交強險賠償范圍和金額
2023-10-10
更新時間:2023-10-10 20:14:43作者:佚名
一、再婚丈夫去世遺產(chǎn)分配的順序是什么樣的?
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喪偶女婿的繼承權】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的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或被剝奪繼承權的,第二順序的繼承人才能繼承遺產(chǎn)。
二、遺產(chǎn)的范圍包括哪些?
遺產(chǎn)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chǎn),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chǎn)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chǎn)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chǎn)。
三、繼子女能否繼承繼父母的遺產(chǎn)
(1)繼子女尚未成年,隨生父母一方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時,繼父或繼母對其承擔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費,或成年繼子女在事實上對繼父母長期進行了贍養(yǎng)扶助,亦視為形成了撫育關系。
(2)繼子女與繼父母共同生活,繼父母對繼子女給予生活上的照料與撫養(yǎng);或者雖未與繼父母共同生活,但繼父母對其承擔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費、教育費;或者成年繼子女事實上長期贍養(yǎng)扶助繼父母。
(3)繼父母負擔了繼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費和教育費;繼父母與未成年繼子女共同生活,對繼子女進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負擔撫養(yǎng)費用,也應認為形成了撫養(yǎng)關系。
因此,符合上述情形,即可認定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有扶養(yǎng)關系,在此情況下,繼子女才有權繼承繼父母的遺產(chǎn)。
綜上所述,可能和丈夫存儲的還有一部分夫妻共同財產(chǎn),所以,這種時候既不是說由妻子一個人獨占所有的財產(chǎn),也不能把夫妻共同財產(chǎn)按照丈夫的個人遺產(chǎn)分割了,要先鑒定遺產(chǎn)的數(sh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