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的金算共同財產嗎? 婚后的金算共同財產嗎怎么算
2023-08-20
更新時間:2023-08-20 22:44:30作者:佚名
第一種情況的處理方式:如果父母是在子或女結婚之前為雙方購置的房屋出資,那么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或女的個人贈與,與子或女結婚之后的配偶無關。這種情況下該房屋屬于子或女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參與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結婚之前為其出資購置房屋出資并明確表示該房屋是給子或女及其配偶雙方的,那么視為父母對子或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參與分配。
如果子或女結婚之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父母對子或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在子或女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結婚之后為其雙方出資購置房屋,同時父母明確表示贈與自己的子或女,那么該房屋屬于子或女一方的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子或女離婚時不參與分割。
第二種情況的處理方式:第二種情況實際是與第一種情況相同,只不過父母出資的比例不是百分之百,而是一部分,這部分出資按上述第一種處理方式辦理。另外一部分子女及其配偶自己出資部分,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
第三種情況的處理方式:第三種情況父母的出資仍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法典》的規(guī)定處理,銀行貸款部分屬于夫妻的共同債務,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關于夫妻共同債務的方式處理。
第四種情況的處理方式:第四種情況房屋的所有權屬于父母,該房屋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夫妻對購買該房屋的出資應視為夫妻的共同債權,在離婚時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按照債權分割的規(guī)定處理。
綜合上面所說的,有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就一定要認定清楚此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是否贈與給一方子女或者是夫妻雙方,這樣在分割財產時就可以更好的保障到各自的權益,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協商,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