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出軌離婚時財產(chǎn)如何分割(夫妻一方出軌離婚怎么判)
2024-05-08
更新時間:2024-05-08 15:05:29作者:未知
彩禮應當屬于女方婚前的個人財產(chǎn)。男方在結婚前按照民間習俗給付的彩禮,其性質是為了保障女方辦理結婚登記,這個彩禮應當屬于女方的婚前財產(chǎn),跟男方?jīng)]有關系,男女雙方在辦理結婚登記后,彩禮就屬于女方婚前個人財產(chǎn),全部歸女方個人所有??偟膩碚f,彩禮就是男方在婚前贈與給女方的,屬于女方的婚前財產(chǎn),從而也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chǎn)。
彩禮一般是指依據(jù)當?shù)亓曀?,一方及其家庭給付另一方及其家庭的與締結婚姻密切相關的大額財物,一般屬于婚前財產(chǎn)。
如果是索要彩禮錢、首飾錢等,就是違反民法典的規(guī)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還有就是是通過媒人要對方索要,而且現(xiàn)今社會的索要有車、房才結婚的“風俗”也違反了這一條,婚姻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的,而不是金錢。
彩禮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在今天的互聯(lián)網(wǎng)中,還指朋友之間互贈彩票、祝福的一種行為,例如在彩禮網(wǎng)上用戶只要知道朋友的手機號或郵箱,就可以很簡單為朋友送上幾注彩票和一段圖文并茂的祝福,不僅關心、維系了朋友,同時也傳遞著希望朋友發(fā)財?shù)让篮迷⒁狻?/p>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規(guī)定情形,一方請求返還彩禮的,不予支持。另外對該條中的“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的情形,應做限制性的解釋。該情形是指給付彩禮的一方婚前舉債給付、婚后無經(jīng)濟來源償還債務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財產(chǎn)給付、婚后無固定經(jīng)濟來源、依靠自己的力量無法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確定“生活困難” 需根據(jù)給付彩禮的數(shù)額、給付人的生活來源、當?shù)厣钏降纫蛩鼐C合考慮,目前可參照當?shù)刈畹蜕畋U蠘藴屎侠泶_定。
審判實踐中,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對該類財產(chǎn)的歸屬一般不持異議,認為女方陪嫁的財產(chǎn)就是其個人財產(chǎn),男方購置財產(chǎn)就是男方的財產(chǎn)。這樣處理起來也比較符合風俗習慣,當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