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雙方共同違約時的責任怎么劃分?
2023-01-30
更新時間:2023-01-25 02:34:45作者:佚名
一、刑法中有個罪叫什么滋事罪
是尋釁滋事罪,尋釁滋事罪是指當事人作出一定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引起較為嚴重后果的,要受到刑事的懲罰。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二、尋釁滋事罪需要多久結(jié)案
法院審理尋釁滋事案件一般會在受理后二個月以結(jié)案。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yīng)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nèi)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法律上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經(jīng)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三、尋釁滋事罪的構(gòu)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所謂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和生活中人們應(yīng)當遵守的共同準則。
(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表現(xiàn)為無事生非,起哄搗亂,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gòu)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gòu)成。即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
《刑法》中規(guī)定的罪名是尋釁滋事罪,這項罪名屬于刑事犯罪,要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一共有兩種量刑標準,一個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個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受理尋釁滋事案件之后,會在兩個月內(nèi)審結(jié)此案,最遲不超過三個月就會下達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