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guī)定仲裁口頭協(xié)議有效嗎(法律規(guī)定仲裁口頭協(xié)議有效嗎怎么寫)
2023-06-04
更新時間:2023-05-20 20:12:51作者:佚名
一、醉駕免于刑事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醉酒駕駛機動車免于刑事處罰的情形包括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jīng)特赦令免除刑罰的、被告人死亡的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jīng)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jīng)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從重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三、醉駕案件情節(jié)輕微或者顯著輕微的情形有哪些
1、挪動車位型。該類型的被告人駕駛車輛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駛,而是為了挪動車位。被告人由他人駕車送回小區(qū)停車場,因他人未將車位泊好,被告人挪動車位剮擦別人車輛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發(fā),有的甚至是應停車場保安人員的要求挪動車位,且未發(fā)生危害后果。
2、救治病人型。該類型的被告人為送生病的家人去醫(yī)院急診或者趕去醫(yī)院陪同家人急診而醉駕,均未發(fā)生交通事故。
3、睡覺休息型。該類型的被告人在行駛一段距離后主動放棄醉駕,靠邊停車睡覺。
4、隔時醉駕型。該類型的被告人飲酒后將車停放在飯店門口,間隔數(shù)小時或隔夜回飯店取車駕駛,但血液酒精含量仍達醉駕標準。
5、尚未駛出型。該類型被告人在道路上準備駕駛尚未駛出時即被查獲。
6、被醉駕追尾型。該類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較低,雖發(fā)生交通事故,但對方亦醉駕且負事故全部責任。
駕駛人員被發(fā)現(xiàn)有醉駕的行為,就會被公安機關立案,經(jīng)過審查認定構成危險駕駛罪,醉駕人員就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醉駕人員沒有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同時悔罪態(tài)度好判處緩刑的幾率也比較大,酒駕也有免于刑罰的情形,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