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毀約怎么辦(合同法毀約規(guī)定)
2023-03-26
更新時間:2023-03-26 17:43:20作者:佚名
一、醫(yī)療期滿不能勝任工作單位辭退員工賠償幾個月工資?
醫(yī)療期滿不能勝任工作單位辭退員工的,需要賠償一個月的工資,如果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了勞動者本人,不需要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二、單位違法辭退員工的賠償金怎么計算?
單位違法辭退員工的賠償金按照補償金的雙倍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單位可以單方辭退員工的情形有哪些?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由此可見,單位辭退員工的賠償問題還是要根據(jù)具體情況分析的,而且,單位辭退員工也不代表一定要支付賠償金,例如員工泡病假或者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員工被判刑,諸如此類的情形,單位在辭退員工的時候既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賠償金。